1. 顯著性:指區別于具有敘述性、公知公用性質的標志;區別于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志,便于消費者識別。
2. 獨占性: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、獨占權;未經許可,他人擅自使用即構成侵犯商標權。
3. 價值性: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、形象,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、設計、申請注冊、廣告宣傳及使用,使商標具有了價值,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。
4. 競爭性:指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。商標知名度越高,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。
1. 營業執照或者身份證復印件(蓋公章或者簽字)
2. 代理委托書(蓋公章或者簽字)
3. 商標圖樣(JPG格式)
4.所選尼斯分類中的商品明細